事后公开

衡水市农业执法支队    
一大队:0318—2360887    
二大队:0318—2127356    
三大队:0318—2361883    
冀州区农业执法大队:0318—8693598
枣强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8221009
武邑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5712211
深州市农业执法大队:0318—3312771
武强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3822042
饶阳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7221400
安平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7880022
故城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5322567
景 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4222167
阜城县农业执法大队:0318—4899169

详细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  »   > 执法公开 > 事后公开

衡农(兽药)罚决〔2023〕3号
作者: 发布于:2024/8/30 16:33:54 点击量: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农(兽药)罚决〔2023〕3号

 

当事人:桃城区XXX宠物食品店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1102XXXXXXX

经营者:XXX 电话:XXXXXXXX

身份证号码:13118XXXXXXXXX    

2023年11月2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到XXXX宠物食品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你涉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2023年11月28日经本机关依法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你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标称生产企业为合肥中龙神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30808,生产日期2023/08/08,规格包装为8ml/瓶的亮目宝硫酸新霉素溶液9瓶;标称生产企业为石家庄金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1062901,生产日期20210629,规格包装为50ml/瓶/盒的清瘟解毒口服液1盒;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北金达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30201,生产日期20230208,规格包装为50ml/瓶的白头翁口服液1瓶;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白云山宝神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30202,生产日期2023.02.24,规格包装为1ml/支×3支/盒的阿维菌素透皮溶液4盒;标称生产企业为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生产批号621756,生产日期2022/02,规格包装为20mg×3片/盒的沙罗拉纳咀嚼片1盒;标称生产企业为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生产批号574189,生产日期2022/03,规格包装为20mg×3片/盒的沙罗拉纳咀嚼片2盒;标称生产企业为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生产批号479828,生产日期2020/12,规格包装为20mg×3片/盒的沙罗拉纳咀嚼片2盒;标称生产企业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生产批号496177,生产日期2020/12,规格包装为20mg×3片/盒的沙罗拉纳咀嚼片1盒;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白云山宝神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20101,生产日期2022.01.20,规格包装为0.1g×18片/盒的芬苯达唑片2盒;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112301,生产日期20211230,规格包装为25mg×28片/盒的盐酸多西环素片1盒;标称生产厂家为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212181,生产日期20211218,规格包装为25mg×28片/盒的恩诺沙星片1盒;标称生产厂家为硕腾公司美国卡拉玛祖生产厂,生产批号5820791,生产日期2021/12,规格包装为0.25ml×3管/盒的赛拉菌素滴剂8盒;标称生产厂家为硕腾美国卡拉玛祖生产厂,生产批号6112351,生产日期2022/04,规格包装为0.25ml×3管/盒的赛拉菌素滴剂1盒。

因你不能说明和提供上述涉案兽药产品的标价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的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经营兽药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兽药的市场价格计算。”之规定,本机关对涉案兽药进行了市场询价,计算出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分别如下:

规格包装为8ml/瓶的亮目宝硫酸新霉素溶液为23.03元/瓶、规格包装为50ml/瓶/盒的清瘟解毒口服液为22.43元/盒、规格包装为50ml/瓶的白头翁口服液为42.1元/瓶、规格包装为1ml/支×3支/盒的阿维菌素透皮溶液为14.35元/盒、规格包装为20mg×3片/盒的沙罗拉纳咀嚼片为237.25元/盒、规格包装为0.1g×18片/盒的芬苯达唑片为50.62元/盒、规格包装为25mg×28片/盒的盐酸多西环素片为140.0元/盒、规格包装为25mg×28片/盒的恩诺沙星片为140.0元/盒、规格包装为0.25ml×3管/盒的赛拉菌素滴剂为153.75元/盒。你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违法所得为30.0元,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517.69元。

本机关认为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之规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XXXX宠物食品店营业执照照片打印件、经营者XX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页,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共2页、《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事实。

3.《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共2页、《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询价表、市场中间价计算表,证明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和当事人的违法所得。

2024年3月15日,本机关向你送达了《衡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衡农(兽药)罚告〔2023〕3号,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权利。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综上,你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的,或者虽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下同)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按照《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兽药部分)第2项裁量幅度较轻情形:“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2.9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无法查证核实的,处10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给予你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经营;

2.没收涉案兽药产品赛拉菌素滴剂(0.25ml×3管/盒)9盒、芬苯达唑片(0.1g ×18片/盒)2盒、硫酸新霉素溶液(8ml/瓶)8瓶、白头翁口服液(50ml/瓶)1瓶、清瘟解毒口服液(50ml/瓶)1瓶、阿维菌素透皮溶液(1ml/支×3支/盒)4盒、沙罗拉纳咀嚼片(10mg ×3片/盒)6盒、盐酸多西环素片(25mg×28片/盒)1盒、恩诺沙星片(25mg×28片/盒)1盒;

3.没收违法所得三拾元整(30.0元)。

4.并处货值金额(3517.69元)2.2倍罚款,即柒仟柒佰三拾捌元玖角贰分(7738.92元)。罚没款合计柒仟柒佰陆拾捌元玖角贰分(7768.92元)。

限你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桃城支行(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路与报社街交叉口西北角),账号:13001718608050506437,收款人:衡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科。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你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衡市直罚证字第30号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打印页面】【关闭页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主办:衡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551号 邮编:053000 电话:0318-2360887
技术支持:衡水龙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