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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在行动 | ||
作者: 发布于:2025/5/16 10:22:46 点击量: |
2025年是海河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七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休禁渔统一安排部署,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流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我市辖区内陆自然水域(河流、湖泊、湿地)自2025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为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对发现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的,按照《渔业法》《刑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连日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休禁渔普法宣传和联合执法行动,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 5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水产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滨湖新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在衡水湖、徐家南田村老盐河开展了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水产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邑县农业农村局在武邑县滏阳河河段、滏阳新河河段、滏东排河河段、清凉江河段深入开展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月13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畜牧水产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桃城区农业农村局、故城县农业农村局在故城县清凉江河段、南运河河段、桃城区索泸河河段、滏东排河开展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开展了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违反禁渔期规定等各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现场检查衡水湖休禁渔秩序良好。 此次联合宣传累计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执法人员27人次,悬挂宣传条幅21条,张贴农业农村部海河流域禁渔制度通告30张,发放《衡水市农业农村局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宣传明白纸》等各类普法宣传材料200份。通过休禁渔普法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渔业法》《刑法》、禁渔期制度和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营造了知法、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休禁渔秩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从“竭泽而渔”到“人水和谐”,休禁渔制度不仅重塑了海河流域生态,更培育了绿色发展的文明共识,充分展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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