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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农(饲料)罚决〔2025〕3号
作者: 发布于:2025/8/25 10:11:26 点击量: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桃城区优宠宠物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饲料)20253

违法事由

经营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猫粮)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饲料部分)》10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24.25元。

2、并对当事人处于2000元罚款。

罚没款合计2224.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13日

处罚机关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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